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 2024-01-07    作者: 通知公告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237,328,548.85元,加上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3,815,198,843.70元,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577,870,294.85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盈利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集采矿、选矿、烧结、焦化、炼铁、炼钢、热轧、冷轧以及不锈钢生产为一体,具备年产1000万吨以上钢材生产能力的综合型钢铁企业,目前形成了以嘉峪关本部和兰州榆钢两大生产基地,产品主要涵盖碳钢、不锈钢、金属复合板及钛材加工线四大生产体系。碳钢产品覆盖线、棒、板、带四大系列,基本的产品有高速线材、棒材、中厚板材、热轧卷板、冷轧卷板、各类涂镀材卷板(镀锌、镀铝锌、锌铝镁)等。不锈钢产品主要形成了铁素体、奥氏体、马氏体和双相不锈钢等四大系列新产品;金属复合板产品有金属薄膜板、减振板和彩色层压钢板等系列;同时,借助不锈钢生产体系的完整性和装备先进性,打造形成了钛材加工产线。公司产品焊条焊丝钢、能承受压力的容器钢、桥梁用钢、管线钢、集装箱用钢、汽车结构钢、冷轧基料等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广泛的声誉,公司生产的不锈钢产品拓展应用于军工、石油化学工业、核电设备领域。公司全部的产品均已通过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理化检验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其中,A、B、D级船板钢通过中国、英国、挪威、德国和日本五国船级社认证,热轧带肋钢筋获得国家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公司钢材销售主要是通过各区域销售子公司开展与市场及最终用户的业务洽谈,获取产品订单,签订销售合同后形成公司生产计划,按照“以销定产”的方式开展产品营销行为。采用“先款后货”的预收款方式销售钢材,降低了应收款项呆坏账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收缩销售半径开展工作,进一步拓展西北地区销售经营渠道,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工程对接,逐步提升西北地区钢材市场占有率,强化区域市场话语权,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全年西北地区销量占比75.28%,同比提高了7.4个百分点。

  2019年,国际国内宏观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加大,国内钢铁行业继续深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去产能成果,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行业运行总体平稳。但由于钢铁行业优质产能的快速释放,钢材供应保持高位,钢材市场价格呈窄幅波动下行走势;而钢铁产量增长带动铁矿石等原料需求增加的同时,巴西矿难、澳大利亚飓风等事件影响铁矿石的金额屡创新高,产品价格走低和原材料价格的回升,影响钢铁企业利润空间不断收窄。

  1.粗钢产量再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990,865亿元,同比增长10.06%;全国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为8.09亿吨、9.96亿吨和12.05亿吨,同比分别增长5.3%、8.3%和9.8%,粗钢产量再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2019年钢铁行业市场需求较好,基建、房地产等下业运行稳定,国内粗钢表观消费量约9.4亿吨,同比增长8%。 2.钢材进出口双双下降。2019年,我国累计出口钢材6429.3万吨,同比下降7.3%;累计出口金额537.6亿美元,同比降低11.3%。累计进口钢材1230.4万吨,同比下降6.5%;累计进口金额141.1亿美元,同比降低14.1%。 3.钢材市场价格窄幅波动。2019年钢材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呈窄幅波动走势。5月初达到最高113.1点,10月底震荡下降至年内最低104.3点。全年中国钢材市场价格指数均值为107.98点,同比下降6.77点,降幅为5.9%。 4.进口铁矿石的金额大幅上涨。2019年我国累计进口铁矿石10.7亿吨,同比增长0.5%,进口金额1014.6亿美元,同比增加266.4亿美元,增幅33.6%,全年平均价格为94.8美元/吨,同比增加34.3%。与上年相比,进口总量保持稳定的同时,进口价格大大上涨,对下游钢铁制造业利润影响较大。 (上述行业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网站、国家工信部网站)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7.3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09亿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6户,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1户,其中:陇南酒钢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陇南矿业”)因注销,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钢铁冶炼、钢材生产及销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公司2019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有几率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经营范围:火电、蒸汽、采暖热水、铁合金产品的生产、销售、科研及科技服务。

  经营范围:冶金成套设备、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械配件加工,激光加工,冶炼钢锭、铸造件、锻造件、电镀产品制造销售,钢结构件制作,冶金轧辊、胶辊、橡胶产品、液压元件制造销售,起重设施安装、改造,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销售,尼龙制品、玻璃钢制品、复合井圈井盖、(以下不含国家限制经营项目)废金属回收,机电设施修理;风电设备制造、安装,金属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再生铝合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作的产品、炭素制品,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机械修理(不含特定种类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的批发零售。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耐火材料的研发、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以下以资质证为准)种类工业炉窑的砌筑、检修、维护;机电设施安装及钢结构制作。

  酒钢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3,431,600,9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79%,是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 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嘉华钢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汇丰工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科力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都受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做担保;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财务公司是由酒钢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11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酒钢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6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酒钢集团出资189,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3%;宏晟电热出资4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6%;甘肃酒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本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1、《能源供应协议》,约定酒钢集团向本公司保证供应公司所需的电力、热力、风力和蒸汽,其中,电力价格按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1〕207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热力、风力、蒸汽按单位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加酒钢宏兴与宏晟电热确认的合理利润为原则确定。双方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就该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80,000万元。

  2、《水资源供应协议》,约定酒钢集团应保证酒钢宏兴所需的水资源供应量,并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水资源的单位价格,同时酒钢集团亦应保证供应的水资源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双方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就该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3、《机械产品、配件加工协议》,约定酒钢集团提供的加工服务和成品的价格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并承诺质量保证期;

  4、《转供耐火材料及耐材砌筑维修承包协议》,约定公司向酒钢集团转供耐火材料原料,并有意聘请其承包公司耐材砌筑维修相关业务,同时约定相关服务价格按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转供材料按实际采购价结算,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31,000万元。

  5、《职工用餐食品原料供应及加工协议》,约定向酒钢宏兴提供用餐服务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并提供质量保证,双方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6、《循环水及气体产品供应协议》和《转供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协议》,约定酒钢宏兴向酒钢集团提供的部分循环水及气体产品(压气、氧气、氮气、氩气、煤气)和通用材料、通用备品备件、通用耐火材料、通用合金的价格分别按协议价(单位成本的基础上增加的合理利润)和公司的实际采购价格而定,并提供质量保证,预计双方之间每12个月交易的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和40,000万元。

  7、2011年5月,公司与酒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酒钢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信贷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酒钢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酒钢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五)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别的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酒钢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依据需求,财务公司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本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别的形式的资金融通。

  (六)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及所属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七)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除非双方同意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将每年自动延期一年。

  公司与酒钢集团及其控制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必要的并将持续发生。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使各项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经营效率;关联公司经营正常,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不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美元贷款远期锁汇的议案》。为降低汇率风险,赞同公司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择机对2020年内到期的未锁汇存量美元贷款3.8亿美元在商业银行办理远期锁汇业务,将购汇价格锁定在合理的价格的范围,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鉴于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受国内外诸多因素影响,汇率波动不断加剧,且公司美元贷款规模较大,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为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合理控制汇率波动风险,锁定美元贷款资金成本,董事会赞同公司对2020年内到期的3.8亿美元未锁汇存量美元贷款,择机在商业银行办理远期锁汇业务,将购汇价格锁定在合理的价格的范围之内。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该项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该事项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办理远期锁汇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合理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而开展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原董事长阮强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阮强先生因职务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阮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阮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运行、改革创新、技术领先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阮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原董事侯万斌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侯万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公司监事会收到原监事会主席和志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和志华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侯万斌先生、和志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标准,其辞职报告均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侯万斌先生、和志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止本公告日,侯万斌先生、和志华先生先生均不持有与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健运行,经控制股权的人酒钢集团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检查通过,拟增补张正展先生、孙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增补马鼎斌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报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正展:男,1974年06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不锈钢厂工会主席;酒钢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动监察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人事企管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副总经理,酒钢集团采购供应分公司CEO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孙 山:男,1970年06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动 力厂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聘为本公司总经理。

  马鼎斌:男,1969年4月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参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孙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企业决定聘任侯名强先生、周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此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侯名强先生、周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

  侯名强:男,1974年01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计划经营处副处长、处长,酒钢集团发展规划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高质量发展办公室主任。

  周 彪:男,1983年03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公司销售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各类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于2020年在酒钢集团做担保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实际发生担保融资金额为上限为其提供对应额度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本次担保为公司实际接受控制股权的人酒钢集团担保的同时向其提供的同等金额反担保;

  ●酒钢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历年来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一直由控制股权的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国资监管的有关要求,酒钢集团为控股、参股企业超持股票比例做担保的,须由被担保对象提供对应反担保。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制股权的人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证2020-2021年度信贷融资业务顺利开展,满足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担保条件,确保融资渠道畅通,降低融资成本,在2020年集团公司为公司融资业务做担保的同时,公司拟以实际接受担保金额为上限额度为其提供对应反担保。该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为关联人做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阮强先生、刘黎戮先生、郭继荣先生、赵浩洁女士、侯万斌先生和陈平先生回避表决,3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对《关于向控制股权的人提供反担保暨管理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在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酒钢集团为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前提下,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控制股权的人酒钢集团为公司2020年拟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206.44亿元、美元不超过6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前提下,公司以实际担保融资金额为上限向控股股东酒钢集团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有利于为公司融资业务增信,进而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制股权的人提供反担保暨管理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同意以“统借统还”模式向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为10亿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各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此借款做担保。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将相关资产及银行贷款7亿元整一并划转至该公司,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由于镜铁山矿业公司运营时间比较短,暂时没办法办理大额授信及贷款业务。因此为满足镜铁山矿业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按照“统借统还”模式向其提供借款7亿元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镜铁山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甘肃西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沟矿业公司”)注册成立时,公司将相关资产及银行贷款3亿元整一并划转至该公司,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由于西沟矿业公司运营时间比较短,暂时没办法办理大额授信及贷款业务。因此为满足西沟矿业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按照“统借统还”模式向其提供借款3亿元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西沟矿业公司按同等利率按月支付利息,并以其自有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

  经营范围:石灰石开采,矿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石灰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沟矿业公司总资产52,347.54万元,总负债38,195.02万元,净资产14,152.52万元。